1.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自愿在中国研招网向我校提出申请;
2.研招办工作人员根据教育部规定、专业需要及我校调剂办法,筛选出符合要求的考生信息,将考生报名信息下载、打印成《调剂申请表》并分发给各学院;
3.学院根据《调剂申请表》的信息,可以采用电话沟通等方式判断是否同意考生参与复试;
4.如学院同意考生参加复试,需在《调剂申请表》上由相关硕士点、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并签印学院鲜章后立即返回给研招办;
5.研招办根据学院签字、盖章同意考生参加复试的《调剂申请表》再次审核后,在中国研招网上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6.中国研招网网站以短信的形式向考生发送我校发出的复试通知(电话号码为考生网上报名时自行登记的手机号);
7.调剂考生需要在我校发出复试通知后12小时内在中国研招网选择“同意复试”或“拒绝复试”。如选择“同意复试”,研招办和相应学院将准备该生相关复试材料。如选择“拒绝复试”或在我校发出复试通知12小时后未回复,则视为该生自动放弃参加我校复试;
8.复试完毕,学院及时公示考生复试成绩并将《复试情况汇总表》交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调剂政策在中国研招网向符合条件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中国研招网网站向考生发送相关信息的短信;
9.调剂考生在我校发出待录取通知后,需要在中国研招网网站选择“同意待录取”或“拒绝待录取”,考生选择其中任一项后均不能再做更改。如调剂考生在我校发出待录取通知后,考生未在8小时内完成确认待录取状态,我校认为调剂考生自动放弃,此次考生调剂无效,一切后果考生自行负责;
10.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到学院的《复试情况汇总表》后,符合录取条件的调剂考生、一志愿考生(含各种方式的推免生)必须本人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拟录取手续。
2017年四川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调剂工作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