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下达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的通知》等文件规定,2017年推免生名额不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推荐高校也不对本校推荐名额限制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报考类型。经学校研究,我校2017年推免生名额分配分为基础性指标、奖励性指标、支持性指标和专项单列指标。
(1)基础性指标:根据2017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学生基数中不含免费师范生等),按照一定比例统一进行分配。
(2)奖励性指标:根据各学院2016届毕业生考取研究生情况(不含推免生),每考取20个人奖励1个指标。
(3)支持性指标:对具有国家和省级特色专业(含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陶行知创新实验班”、省级重点学科、省级卓越工程师、卓越法律人才、卓越新闻传播人才等试点专业进行建设支持,具体支持标准为:国家和省级特色专业(含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每个专业追加1个指标(不重复追加),省级重点学科每个学科所在学院追加1个指标,“陶行知创新实验班”每20名学生追加1个指标,“卓越工程师”、“卓越法律人才”、“卓越新闻传播人才”试点专业每个专业追加1个指标。
(4)专项单列指标:根据人才培养需要,学校对“特殊学术专长人才培养项目”、“特殊运动人才培养项目”等特殊人才培养项目单列指标,在全校范围内统一选拔。单列指标未完成时,由学校推免领导小组在全校范围内调配使用。
(5)硕师计划指标:“硕师计划”指标由学校参照各对应专业当届学生人数、往届录取情况,直接分配给对应专业。我校2017年推免生名额分配情况
学院及项目名称基础性指标奖励性指标支持性指标指标合计文学院111921法学院71210外国语学院91111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101213教育科学学院8614数学与软件科学学院152623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113721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135624生命科学学院123116地理与资源科学学院92415计算机科学学院111719经济与管理学院131216体育学院516马克思主义学院4127教师教育与心理学院213工学院132318商学院141116美术学院122115音乐学院5218舞蹈学院55国际教育学院22影视与传媒学院131216服装与设计艺术学院55电影电视学院617特殊学术专长人才培养项目20特殊运动人才培养项目2
各有关教学单位应严格学校下达指标数,参照学校指标下达办法,对本单位各专业推荐指标进行分配,并应向学校所追加指标项目所在专业和所在班倾斜。
2017年四川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按教育部规定,推荐工作统一于9月25日前结束,推荐工作结束后启动接收录取工作。依据该项要求,9月25日前,学校原则上不为学生出具推荐资格证明材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