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同一专业同一导师的拟录取考生中若有自愿放弃者,学校从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中根据录取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录取。
2.如果考生报名时所选择的导师已完生计划,有关培养单位可根据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的原则,结合考生情况和申请调入专业(或导师)的生源情况,进行调剂录取。如考生不服从调配,则不予录取。
3.如某专业(或导师)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全部放弃、该专业(或导师)无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志愿考生或调剂考生,该专业招生计划可由有关培养单位根据生源情况调入同一培养单位其他专业。
4.如有关培养单位不能完生计划,学校可以根据生源情况将未完成计划调剂到校内其他培养单位。
另外:具体复试安排考生咨询所报考学院.
附件:四川师范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名单
另外:具体复试安排考生咨询所报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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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2017年4月14日
附件:四川师范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名单.xls [下载]
2017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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