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入学考试成绩按照“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计算。
2.录取原则
(1)按初试、复试综合考核成绩排序录取。
(2)考生按招生专业录取,入学后再分研究方向。
3.我校录取的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按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2017年四川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