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9+3”学校期间参加全国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的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免试进入学院对口专业学习。拟免试录取名单随招生院校拟录取名单一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
在“9+3”学校期间参加全国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的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免试进入学院对口专业学习。拟免试录取名单随招生院校拟录取名单一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
在“9+3”学校期间参加全国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的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免试进入学院对口专业学习。拟免试录取名单随招生院校拟录取名单一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
(一)2017年3月3日9:00至3月14日24:00,考生网上报名。
(二)2017年3月24日9:00―17:30,考生到学院进行资格审核。
1、提交材料
2017年3月24日9:00―17:30,藏区“9+3”学校组织考生携带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所在藏区“9+3”学校审查签章的《考生登记表》到学院进行资格审核;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必须提供职业资格证书或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含文件号的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2017年3月24日9:00―17:30,藏区“9+3”学校组织考生携带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所在藏区“9+3”学校审查签章的《考生登记表》到学院进行资格审核;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必须提供职业资格证书或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含文件号的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2017年3月24日9:00―17:30,藏区“9+3”学校组织考生携带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所在藏区“9+3”学校审查签章的《考生登记表》到学院进行资格审核;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必须提供职业资格证书或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含文件号的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2、通过审核的考生需签订《考生承诺书》、《诚信考试承诺书》。
3、藏区“9+3”学校统一缴纳考生单招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为130元/人(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文)。
考生持2张本人近期1寸蓝底照片和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
文化考试小组收《诚信考试承诺书》,发放《2017年“9+3”单独招生准考证》。考生持准考证熟悉考场。
考生持2张本人近期1寸蓝底照片和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
文化考试小组收《诚信考试承诺书》,发放《2017年“9+3”单独招生准考证》。考生持准考证熟悉考场。
考生持2张本人近期1寸蓝底照片和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
文化考试小组收《诚信考试承诺书》,发放《2017年“9+3”单独招生准考证》。考生持准考证熟悉考场。
(三)2017年3月25日9:00-11:30,文化知识综合笔试;
2017年3月25日13:00-18:00,技能测试。
2017年3月25日13:00-18:00,技能测试。
2017年3月25日13:00-18:00,技能测试。
(四)2017年3月30日,考生可在学院网站上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2017年3月31日15:00前到学院报名录取组,凭《2017年“9+3”单独招生准考证》登记办理查分申请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2017年4月1日交由报名录取组通知考生本人。
2017年3月31日15:00前到学院报名录取组,凭《2017年“9+3”单独招生准考证》登记办理查分申请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2017年4月1日交由报名录取组通知考生本人。
2017年3月31日15:00前到学院报名录取组,凭《2017年“9+3”单独招生准考证》登记办理查分申请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2017年4月1日交由报名录取组通知考生本人。
(五)2017年4月6-12日,在学院门户网站公示各专业录取线和拟录取名单。
(六)2017年4月13日前,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七)2017年4月底至6月初,办理录取手续后,学院按照高考报名时考生所填的地址寄发录取通知书。
2017年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面向藏区9+3毕业生单招新生注册和复查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