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原则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录取。
2、考生必须参加文化基础知识笔试和技能测试方具有录取资格。
3、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分数,分专业划定录取低控制分数线。
4、按照文化基础知识笔试和技能测试总成绩,按志愿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果总成绩相同,则按技能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二)各专业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门户网站公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寄发录取通知书。
(三)我院和其他院校的录取分数可能因试题难易程度不同而不具可比性。
2017年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面向大小凉山彝区9+3毕业生单招招生计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