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循“分类划线,分类录取”的原则,分别划定普通高中类、中职类、特长类,文化、素质测试/专业技能测试/专业面试/特长测试低控制线,并在各自单列计划中录取,互不交叉,录取人数不超过参考人数的85%。
2.专业志愿录取坚持分数优先原则,即各项考试成绩均达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位次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具体排序规则如下:
普通类:文化、素质测试/专业面试双上线考生,按文化、素质测试/专业面试成绩相加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中职类:文化、专业技能测试/专业面试双上线考生,按专业技能测试/专业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特长类:文化、特长测试双上线考生,按特长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如出现同分情况:普通高中类考生比较素质测试或专业面试成绩,如仍出现同分情况则依次比较语、数、外三科成绩;中职及特长类依次比较语、数、外三科成绩。
普通类:文化、素质测试/专业面试双上线考生,按文化、素质测试/专业面试成绩相加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中职类:文化、专业技能测试/专业面试双上线考生,按专业技能测试/专业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特长类:文化、特长测试双上线考生,按特长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如出现同分情况:普通高中类考生比较素质测试或专业面试成绩,如仍出现同分情况则依次比较语、数、外三科成绩;中职及特长类依次比较语、数、外三科成绩。
普通类:文化、素质测试/专业面试双上线考生,按文化、素质测试/专业面试成绩相加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中职类:文化、专业技能测试/专业面试双上线考生,按专业技能测试/专业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特长类:文化、特长测试双上线考生,按特长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如出现同分情况:普通高中类考生比较素质测试或专业面试成绩,如仍出现同分情况则依次比较语、数、外三科成绩;中职及特长类依次比较语、数、外三科成绩。
普通类:文化、素质测试/专业面试双上线考生,按文化、素质测试/专业面试成绩相加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中职类:文化、专业技能测试/专业面试双上线考生,按专业技能测试/专业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特长类:文化、特长测试双上线考生,按特长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如出现同分情况:普通高中类考生比较素质测试或专业面试成绩,如仍出现同分情况则依次比较语、数、外三科成绩;中职及特长类依次比较语、数、外三科成绩。
3.对缺额专业,将视情况在未被录取的考生中征集志愿。
4.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及照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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