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以向学院招生处提出申请,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实资格、学院考核公示,呈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报教育部备案,办理录取手续后可以免试进入对口专业学习。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均须在我院单招报名截止前向我院提交《四川省2017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报考我院的单招考试。
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以向学院招生处提出申请,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实资格、学院考核公示,呈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报教育部备案,办理录取手续后可以免试进入对口专业学习。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均须在我院单招报名截止前向我院提交《四川省2017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报考我院的单招考试。
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以向学院招生处提出申请,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实资格、学院考核公示,呈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报教育部备案,办理录取手续后可以免试进入对口专业学习。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均须在我院单招报名截止前向我院提交《四川省2017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报考我院的单招考试。
(一)2017年3月1日—14日24:00,考生网上报名或到学院现场报名。
(二)2017年3月16日,基础信息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无误的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布。
(三)2017年3月16日—19日,网上缴费,报名考试费130元。
(四)2017年3月20日,学院编排单招考场、考室。
(五)2017年3月21日—24日,网上打印准考证及报名表。
(六)2017年3月24日8:30-16:30,办理考试手续,领取准考证、面试。
1.提交材料:
(1)考生本人签名确认的《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报名表》。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必须提交《四川省2017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并提供符合免试条件的证书原、复印件和含文件号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2.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3.核发《准考证》地点: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广汉校区(广汉市航天大道155号)图书馆一楼大厅。
4.熟悉考场。
(七)2017年3月25日9:00-18:00,文化素质笔试和面试、技能测试。
(八)2017年3月30日,考生可在学院网站上查询本人成绩。3月31日8:00—16:00,对成绩有疑问需查分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到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登记查分,逾期不再办理。联系电话:028-84801555。
(九)2017年4月2日-8日,在学院网站公示低录取分和拟录取考生名单。
(十)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2017年4月2日-4月8日)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4月8日16:00之前将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的放弃录取申请书(申请内容包括姓名、考生号、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送达或传真至学院招生处办公室,传真:028-84809675。逾期不再接受放弃录取申请,不再办理退档手续。
(十一)2017年4月12日,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具体寄发时间以学院网上通知为准)。
(十一)2017年4月12日,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具体寄发时间以学院网上通知为准)。
(十一)2017年4月12日,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具体寄发时间以学院网上通知为准)。
2017年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照顾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