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录取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
(二)已录取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不再享受“9+3”中职免费教育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纳入贫困学生资助体系。
(三)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2016年9月1日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017年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面向藏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招生计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