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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面向大小凉山彝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学校单独招生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2017年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面向大小凉山彝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章程学校单独招生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10-03 12:20:00 解决时间:2018-03-26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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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学校单独招生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学校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801号

邮政编码:618000

咨询电话:0838-2651116、2655218、2655277、2654118(传真)

监督电话:0838-2651133

学校招生网:http://www.***

联系部门: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学校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801号

邮政编码:618000

咨询电话:0838-2651116、2655218、2655277、2654118(传真)

监督电话:0838-2651133

学校招生网:http://www.***

  ??????????? 2018-03-26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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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面向大小凉山彝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学校单独招生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十、学校单独招生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联系部门: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学校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801号邮政编码:618000咨询电话:0838-2651116、2655218、2655277、2654118(传真)监督电话:0838-2651133学校招生网:http://www.联系部门: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面向大小凉山彝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考试方式
(一)考试方式文化知识综合笔试(150分)+技能测试(150分),总分300分。文化知识综合笔试(150分)+技能测试(150分),总分300分。(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面向大小凉山彝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其他事宜
九、其他事宜(一)已录取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二)已录取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不再享受“9+3”中职免费教育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纳入贫困学生资助体系。。(三)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2017年9月1日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面向大小凉山彝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报名时间及方式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2017年3月4日(周六)至3月14日(周二,18:00截止),通过我校网站上的单独招生报名系统完成报名并缴费(考生类别须注明彝区“9+3”),考试报名费130元/人。报名网址:http://www.2017年3月4日(周六)至3月14日(周二,18:00截止),通过我校网站上的单独招生报名系统完成报名并缴费(考生类别须(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面向大小凉山彝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工作进程安排
七、工作进程安排(一)2017年3月4日至3月14日(18:00截止),接受考生网上报名和缴费。报名考试费130元。报名及缴费网址:http://www./报名及缴费网址:http://www./(二)2017年3月15~17日,学校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对考生基础信息。(三)2017年3月18日,学校在网上公布可到校参加现场(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面向大小凉山彝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免试录取
六、免试录取在“9+3”学校期间参加全国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的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免试进入我校对口专业学习。拟免试录取名单随招生院校拟录取名单一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在“9+3”学校期间参加全国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面向大小凉山彝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文化知识综合笔试
1.文化知识综合笔试考试内容为德育、语文、数学三部分合卷考试,总分150分,其中德育60分、语文60分、数学30分。参照《四川省高职院校面向藏区、大小凉山彝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文化知识综合笔试考试大纲》命题。考试内容为德育、语文、数学三部分合卷考试,总分150分,其中德育60分、语文60分、数学30分。参照《四川省高职院校面向藏区、大小凉山彝区“9+3(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面向大小凉山彝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
八、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一)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严格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二)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的原则。(三)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的教职工,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四)学校单独招生工作接受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和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阅读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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