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我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及其专业培养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授位标准符合四川大学有关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者,即可获相应的博士、硕士毕业证、学位证。
完成我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及其专业培养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授位标准符合四川大学有关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者,即可获相应的博士、硕士毕业证、学位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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