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在高等学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地录取考生。
(二)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文化基础知识笔试和技能测试总成绩,按报考专业划定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
(三)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七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被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公示期间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相关放弃录取手续。
(四)公示期满,确定无异议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2017年四川财经职业学院面向藏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方案川财经职业学院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