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参加单招考试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二)单独招生报名考试费标准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文件执行。
(二)本方案由学院单招录取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17年四川财经职业学院面向藏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方案其他事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