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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秋季招生录取规则

2017年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秋季招生章程录取规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28 00:59:00 解决时间:2018-03-28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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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我校执行各省制订的2017年招生录取政策,采取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2、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按照“专业清”、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当考生所报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在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根据专业的培养要求参考相关科目成绩确定录取专业。

3、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附件)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要求执行。其中因身体原因不适合今后从事教师职业要求的考生不宜填报师范类专业。

4、录取考生男女比例不限。

5、录取照顾政策按生源所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 2018-03-28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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