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
符合报读三年制专科定向师范生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必须在高职高专提前录取批次志愿栏中填报我校的小学教育专业(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填报志愿的时间为2017年6月24日10:00至6月28日10:00。
(二)面试
⒈面试主要对考生将来从事小学教师职业所需的基本条件、基本素质和潜能进行摸底考核。面试主要内容有:形体仪表、汉字硬笔书写、语言表达、特长展示。
⒉面试由我校负责组织,面试内容、时间、地点等由我校另行安排,并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和钦州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qzuzs.***/)公布。
⒊在高职高专提前批志愿填报结束后,对填报了我校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志愿的考生,我校将按要求组织面试,面试结束后,我校将面试合格的考生名单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备案。
(三)体检
我校将组织拟录取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予录取。体检表存入学生本人档案。
(四)录取
我校按照“生源地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招生政策和定向招生计划,在面试合格考生中,根据高考成绩分地域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同等分数的,优先录取面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定向县(市、区)高中起点定向师范生生源不足的,可在同一地级市范围内征求其他有志愿考生意见,对同意调剂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补足缺额。经在同一地级市内调剂录取仍未能完成计划的,可视情况进行征集志愿。
(五)签订协议
1.定向师范生入学前与我校和定向县(市、区)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
2.我校将《协议书》随本校《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给录取为定向师范生的考生。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和经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签字的《协议书》,按我校规定时间及要求报到入学。
3.我校将录取简明登记表、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情况以及《协议书》,邮寄或送达定向县(市、区)教育局。
4.定向县(市、区)教育局收到《协议书》后,经当地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及时寄回我校招生就业处。
(五)复查备案
定向师范生入校后,我校将开展复查工作,并将复查合格的录取名单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备案。
2017年钦州学院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招生录取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