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艺术类录取原则:采用第一专业志愿优先录取;第二及以后专业志愿为平行志愿,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录取原则如有变化,请以《泉州师范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的规定为准。
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和专业复查,不符合条件或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017年泉州师范学院音乐学与舞蹈学录取有关事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