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届考生所在学校均须认真审核学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在相关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审核员签名并盖学校公章确认(无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和报名表上无考生签名、盖章确认的材料视为无效)。
(2)所有报名材料均须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上述顺序装订好。报名材料以特快专递方式寄送我院招生办公室,报名材料原则上由考生所在单位统一寄送。考生须确保报名材料能在报名截止日前送抵我校,凡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没有送抵的,视为考生放弃报名资格。
(3)报考资料必须在2月25日17:00前送抵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邮寄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蟠龙园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收,电话:0763-3936666,建议通过顺丰快递“快递公司上门收件电话95338”或中国邮政EMS快递“快递公司上门收件电话11183”寄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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