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助产专业只招收女生,其他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二条我院于2017年4月15日前完成录取工作,并将预录取名单上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后我院将在学院网站(http://www.***.cn/)上公布预录取名单,录取考生的通知书将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一起发放。
第十三条凡经我院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在上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公示确定录取后,不得参加2017年的全省普通高考和中职单报高职的考试。
第十四条报名条件
1、参加贵州省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并且按照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有关规定,“学生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的考生,可领取高中毕业证书。”达到此条件并符合我院要求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均可报考。
2、参加贵州省2017年中职单报高职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均可报考。
第十五条报名时间及办法:2017年3月8日9∶00至3月14日17∶00,凡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须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贵州省招生考试院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登陆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gkzy.***)填报一所院校志愿,院校设两个专业志愿。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在分类考试招生填报志愿期间每天16:00在省招生考试院网站上公布当天各高职(专科)招生院校填报志愿人数。
第十六条测试方法:
1、符合报考资格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
2、符合报考资格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
3、测试方法及内容登录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cn/)进行查询。
第十七条文化考试和测试时间:2017年3月25-26日。
1、职业适应性测试时间
2017年3月25日上午9:00——10:30。
2、文化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时间
时间2017年3月25日2017年3月26日上午语文9:00—11:30数学9:00—11:00下午英语15:00—17:00职业技能测试15:00—16:30
第十八条通过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其招生性质、在校培养模式、毕业证书发放等,与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贵州省中职单报高职考试录取的考生完全相同。
第十九条在分类考试招生过程中学院纪检监察人员全程参与,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取消考试、录取资格,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违反规定的招生工作人员,报学院党委,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59-3916666
联系人:凌老师 电话:
张老师 电话:
学院网址:http://www.***.cn/
第二十一条招生监督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859-3655013
联系人:廖老师 电话: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招生政策执行。本章程由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七年一月九日
2017年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