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根据高等职业教育对新生的基本素质要求,参照各专业招生计划和报考考生数,按一定比例分别划定各专业文化素质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入围(合格)低分数线,并在5月5日前通过我校网站向考生公布成绩;
2、在技能测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文化素质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3、若文化素质成绩相同,按《语文》、《职业道德和法律》和《职业生涯和规划》成绩顺序比较分数,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4、外语语种要求不限,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
6、已被我校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如已报考普通高考,可以再参加普通高考;
7、我校把拟录取名单上报海南省考试局审核通过后,将在我校网站首页公布,公布时间定于2017年6月1日后;
8、录取通知书在海南省考试局办理相关的录取手续后发放。
9、2016年已被我校预录取的中职在读二年级学生,必须在今年的5月17日至5月22日持中职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到我校府城校区招生办公室办理录取确认手续,并在入学报到时出示毕业证书原件。
2017年琼台师范学院对口单独录取办法和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