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黔南医专)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贵州省都匀市都匀经济开发区匀东镇。
第五条 招生计划数共计1453人,学制三年。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贵州省招生考试中心公布的《省招生考试院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第六条 分类考试招生录取考生享受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考生同等待遇。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
第七条 学费收取标准
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第八条 报名条件
贵州省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及中职单报高职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均可报考。
第九条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要求
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文化考核,采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除6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外,同时还需 2门课程达到B等及以上等第才能报考。
报考临床医学、药学、中药、中药制药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四门课程必须有1门为B等及以上等第才能报考,其他专业不限。
第十条 报名方法
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高职(专科)院校招生章程和《省招生考试院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于2017年3月8日9∶00至3月14日17∶00,登录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报名填报志愿,填报网址为:http://gkzy.***。
2017年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分类考试招生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