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考试安排
考生于2017年3月30日到黔南医专进行现场确认、体检、领取准考证。普通高中毕业生于2017年4月1日到黔南医专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职毕业生2017年4月1日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考试及职业适应性测试。
第十二条 考试内容
参加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后,考生须按规定参加黔南医专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科学常识、语言表达能力等;中职单报高职考生还需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考试范围与中职单报高职考试相同。
第十三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
第十四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助产专业只招女生,其他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五条 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其中报考护理专业考生身高要求:男生不低于160厘米,女生不低于153厘米。其他专业身高不限。
第十六条 录取规则
分类考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学校在专业志愿优先的前提下,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报省招生考试院批准后可以根据生源情况进行调整。
第十七条 成绩计算方法
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测评成绩(总分150分)=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11门课程平均分)×50%+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50%。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及职业适应性测试均为150分制,职业适应性测试低于90分不予录取。
应往届中职毕业生:综合测评成绩(总分100分)=文化考试成绩(3门课程平均分)×50%+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50%。文化考试成绩及职业适应性测试均为100分制,职业适应性测试低于60分不予录取。
第十八条 成绩及录取结果查询
(一)2017年4月15日前在黔南医专官网(http://www.***)公布综合测评成绩。
(二)2017年4月20日前,黔南医专按照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录取原则确定录取名单,上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并通过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及黔南医专官网进行公示。公示确定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7年的普通高考、中职单报高职的考试以及中职推优。
第十九条 联系方式
学校官址:http://www.***
通讯地址:贵州省都匀市都匀经济开发区匀东镇
联系电话:0854-8282507 7145047
联系人:罗老师 冯老师
2017年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分类考试招生考试安排及内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