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工作在贵州省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处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必须做到严肃认真、安排有序、操作规范。
2.计分办法按“文化知识+技能测试”,其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60%,技能适应性测试占40%,总分100分,根据考生志愿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各系各专业负责人请提前作好监考教师、学生志愿者、报名、考场、试卷、成绩表的安排准备工作,不得随意变更监考教师,监考教师必须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严禁伪造、虚报等不良行为的发生。
4.请各系各专业在测试结束后及时将成绩汇总以电子版形式于4月3日前发到招就处,以备上报。
2017年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分类招生录取原则及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