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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普通专科分类考试招生评价方式与成绩计算

2017年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普通专科分类考试招生章程评价方式与成绩计算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10-03 19:06:00 解决时间:2017-05-22 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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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评价方式与成绩计算

第十一条我校普通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的评价方式,文化素质评价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由我校组织面试。

第十二条我校普通专科分类考试招生使用综合测评成绩进行录取,综合测评成绩满分150分。综合测评成绩=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11门课程平均分)×60%+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40%。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及职业适应性测试均为150分制,职业适应性测试低于90分的不予录取。

第十三条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2017年3月23日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体检和领取准考证,并于2017年3月25日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

第十四条职业适应性测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内容包括:时事政治、科学常识、语言表达能力、才艺展示等。

第十五条学校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大力实施“阳光招生”,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十六条录取时,专业安排依据学生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和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录取;分数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我校未录满的专业中进行专业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以及各专业计划已录取满额的低分考生,则不予录取。各专业录取均无民族和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七条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八条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十九条考生体检和专业限报按2003年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

第二十条我校2017年普通专科分类考试招生计划为210人,其中旅游管理105人,酒店管理105人。

第二十一条普通专科分类考试只在贵州招生,学生就读地点暂定我校独山校区(独山大学城)。

第二十二条2017年4月15日前在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官网(http://www.***.cn)公布综合测评成绩。

第二十三条2017年4月20日前,我校按照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录取原则确定录取名单,上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并通过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及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确定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7年的普通高考。考生录取通知书待考试院8月初正式投档录取后,我校通过邮寄方式送达考生。

第二十四条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住宿费标准为四人间每生每学年1100元,六人间每生每学年800元。

第二十五条为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奋发向上,刻苦学习,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学校设立学习奖学金、特长奖学金。学习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特长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同时,每学年还评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等。

第二十六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所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七条为确保学习努力,综合素质良好、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学校通过设立勤工助学岗位、社会捐资助学基金、贫困生考研基金等多渠道资助贫困学生。

第二十八条学生按教学计划规定学完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达到规定学分,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本章程学校授权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0854—8737019(兼传真)

学校网址:http://www.***.cn电子信箱:qnsyzjc@***.cn

  ??????????? 2017-05-22 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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