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过程性考核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6〕25号)要求,实施过程性考核与专升本考试成绩相结合的多元录取机制,由考生毕业学校提供考生的过程性考核结果,明确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招生院校依据专升本考试成绩,参考过程性考核结果择优录取。
过程性考核的主要内容:
1.思想品德情况:包括专科学习期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社会公德的情况,参加学校或班级组织的思想教育活动、政治学习和社会公益活动的情况及其他体现学生思想品德的情况等;
2.学习情况:包括按专科学习期间必修课和规定学分内应修选修课的学习情况等(含初次考试成绩情况和补考成绩情况);
3.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获得技能证书的情况等;
4.身体健康状况;
5.其他体现学生特长和全面发展方面的情况。
在校学习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认定过程性考核不合格,并不予录取:
1.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因考试作弊或其他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受到过学校记过以上处分的;或受到学校警告、严重警告处分尚未解除的;
(二)录取规则。达到低录取分数线者,根据考生类别和志愿分专业依据考试成绩录取。探索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照一定比例投档,考生毕业学校提供过程性评价电子档案数据,招生院校认真审阅考生电子档案并在一定的投档比例内参考过程性考核结果择优录取考生。
对退役士兵实行单独安排计划、依据专升本考试成绩录取。2017年退役士兵专升本录取比例为40%。录取时,首先分专业按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依据考生志愿与普通考生同步投档,若投档数达不到此类考生数的40%,则按一定比例降分投档录取到调剂院校。
录取过程中将根据考生成绩、报考人数及招生计划等情况,适当调整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五章 其它
2017年齐鲁理工学院专升本招生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