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学院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符合我校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名单进行复试,拟录取人数不得突破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
各学院根据考生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并根据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在考生复试考核表上签署复试小组意见。
录取成绩 =初试总成绩×0.2×50%+复试成绩×50%;录取成绩满分为100分。
其中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40%+(英语听力成绩×20%+面试成绩×80%)×60%,满分100分。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①政审不合格者;
②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低于60分);
③体检不合格者;
④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
2017年齐鲁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总成绩核算方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