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思想政治表现好;身体健康,并能坚持学习;
2、申请人必须已获得国民教育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2017年3月31日前);
3、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年3月31日后出生);
4、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通知》(学位[2015]9号)精神,攻读临床医学学科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的招生对象是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本科毕业生,且已经获得或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
2017年青海大学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招生方向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