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阶段:2018年03月25-31日(暂定)授课+讨论
第二阶段:2018年04月15-05月9日(暂定)设计+授课+考察
第三阶段:2018年09月7-9日(暂定)研讨+展览
六、培训纪律
学员在学习期间应严格遵守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教学管理规定,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
七、师资构成
以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师资为教学主体,邀请校外知名专家、教授教学指导。
八、成果呈现
(一)课程结束后举办结业作品展
(二)整理汇编优秀作品印刷成册
(三)通过相关媒体对优秀教学成果及学员作品进行宣传。
九、结业资质
全部课程结束后,每位学员应完成4件(套)设计作品参加结业作品展,经考核合格的学员由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颁发结业证书。
十、培训费用
本项目为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培训期间经费支出将严格按照国家艺术基金相关规定执行。该项目学员免学费,在清华大学课程期间所产生的住宿费、伙食费、材料费、一次性往来交通费(汽车、火车、动车二等座)由项目承担,在国家艺术基金规定的标准范围内予以报销。
十一、上课地点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十二、联系方式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国家艺术基金“传统漆工艺与材料创新应用人才培养项目”项目组
联系人:陈老师 于老师
咨询电话:010-62773756 62797607
邮箱:ml07@mail.***.cn
注:本《简章》终解释权归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所有
附件:国家艺术基金2017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清华大学“传统漆工艺与材料创新应用人才培养项目”报名表20180112biao.docx
2017年清华大学美术学院传统漆工艺与材料创新应用人才课程安排(集中授课30天,全部培训内容在6个月内完成)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