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业考试考点及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时间:
序号城市现场确认地点考点学校及地址1北京清华大学美术学院① 清华大学(海淀区清华园1号)② 北京服装学院(朝阳区和平街北口樱花街甲2号)③ 中央工艺美院附中(东城区东直门外胡家园社区23号楼)2沈阳鲁迅美术学院附属中学鲁迅美术学院附属中学(沈阳市东陵区望花中路146号) 3郑州郑州市第106中学(郑东新区校区)郑州市第106中学(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4青岛青岛恒星科技学院青岛恒星科技学院(青岛市李沧区九水东路588号)5长沙湖南科技职业学院(长沙市井湾路784号)湖南科技职业学院(长沙市井湾路784号)6深圳深圳市行知职业技术学校深圳市罗湖区北斗路20号7成都成都市武侯高级中学成都市武侯高级中学(成都市簇桥文盛路1号)8杭州浙江理工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928号)
网上报名日期2017年1月6日10:00-2月15日24:00现场确认日期2017年2月22-23日,8:00-18:00(所有考点)专业考试日期2017年2月25日(所有考点)注:1.北京考点容量有限,报名额满即止,考生可以选择其他考点参加考试。2.河南省、湖南省、广东省考生,根据省教育考试院规定,考生须在省内考点参加考试;其中深圳考点只接受广东省内考生报名,其他省份考生可就近选择考点参加考试。3.特别说明:①报考我校的湖南省、山东省考生无需在省内考试管理系统报名、交费,仍需在“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网上报名及交费,到现场参加现场确认。②为方便北京市考生就近参加考试,如网上北京考位已满未能选择到北京考点,请先选择其他考点并完成网上交费,并按规定及时上传身份证及《北京市美术统考证》,考试前可直接到北京考点参加现场确认,通过资审后在北京考点参加考试。4.报考艺术史论专业的考生统一在清华大学考点参加现场确认及专业考试。5.请考生自觉遵守以上规定,违者责任自负。
2.报名办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交费、现场确认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及现场交费。
(1)网上报名及网上交费
第一步:登录“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cn),点击导航条上的“网上报名”,进入“本科招生报名系统”页面,进行注册;
第二步:注册成功后,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陆报名系统,点击美术学院“申请报名”,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填写基本信息过程中需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电子照片、身份证正反面彩色电子照片及《省美术统考合格证》电子照片(无合格证可上传报考证);
第三步:填写申请信息,选择报考专业及专业方向,填写省份、省考生号、毕业中学等信息;
第四步:选择考区;
第五步:网上交费,校考费金额160元。使用首信易支付完成交费(需提前开通银行卡网上支付功能,银行卡种类参见交费信息网页提示);
第六步:打印《报名信息登记表》。
注:
网上报名系统限制每个身份证号仅能注册一次,请考生准确填写本人身份证号码,并务必记住用户名及密码。如密码遗失可点击“忘记密码”,按照系统提示操作即可从已注册的邮箱中收到新的密码,请务必填写有效邮箱。
个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应为jpg格式,照片大小不超过30K。不要强行修改图片后缀,否则照片将无法打印。
考生上传的身份证及省美术统考合格证或报考证照片应为jpg格式,每张照片大小不超过200k。
若在填写基本信息时未上传统考证,需要在打印报名表之后将统考证复印件粘贴在报名表中指定位置。
考生未完成网上交费的不具有考试资格。网上交费成功后,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校考费均不予退还。
(2)现场确认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及网上交费方能参加现场确认,未参加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到网上报名选定的考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核,核对照片、身份证原件及省统考证原件。审核通过者领取我校《专业考试准考证》。要求考生必须本人到场,不允许代办。身份证件要求统一使用二代身份证,未办理二代身份证的考生需提前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
交验的报名材料如下:
⑴ 打印的《报名信息登记表》(A4纸打印);
⑵ 二代身份证原件;
⑶ 2017年省美术统考合格证或报考证原件(如未上传则需将复印件粘贴在报名表指定位置)。
注:报名系统关闭前,考生可上网自行修改报名信息,终上交的《报名信息登记表》要与系统中填写的信息一致,并对报考材料的准确性及合法性承担责任。如有虚假,一经查出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三、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及考试科目
招生专业招生人数专业名称名额考试科目及满分值招收学科学制学历设计学类1305 170服装与服饰设计151.素描(250分)2.速写(250分)3.色彩(250分)文理兼收四年本科陶瓷艺术设计10视觉传达设计30环境设计30产品设计15艺术与科技(展示设计)15产品设计(染织艺术设计)15艺术与科技(信息设计)10动画10工艺美术(金属艺术)10工艺美术(漆艺术)10美术学类130455绘画(中国画)101.素描(250分)2.速写(250分)3.色彩(250分)绘画(油画)10绘画(壁画)10雕塑15摄影10艺术史论13010115艺术史论15文化测试(语数英,300分)作品评析(100分)文科合计240备注1.学校招生代码:10003。2.我院面向全国招生,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人数共计240名。3.填报专业方向志愿规定: 选报设计学类的考生,限定在所属的11个专业中选报1-3个,同时须注明是否同意在设计学类内服从调配; 选报美术学类的考生,限定在所属的5个专业中选报1-3个,同时须注明是否同意在美术学类内服从调配; 选报艺术史论专业的考生,专业只能填报“艺术史论”。4.摄影专业按照美术学类招生,入学后在信息艺术设计系培养。
四、专业考试
1.考试科目及安排:
报考专业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试卷规格考试用具备 注设计学类色彩(命题创作)3小时八开水粉、水彩或丙烯专业考试期间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考试用具(颜料、画笔、画板等)考生自备,考试纸张由我院统一提供。 素描(命题创作)3小时黑色铅笔或炭笔速写(命题创作)1小时美术学类色彩(人物写生)3小时四开水粉、水彩或丙烯素描(人物写生)3小时黑色铅笔或炭笔速写(命题创作)1小时艺术史论文化测试(语数英)3小时钢笔或签字笔作品评析2小时
2. 考试要旨:?
素 描:旨在测试考生对造型的审美感受、观察方法、理解能力和艺术表现能力。
色 彩:旨在测试考生对色彩基本知识的掌握程度、色彩感觉的敏锐程度、色彩关系的把握和艺术表现能力。
速 写:旨在测试考生对所表现对象的观察、概括和表达能力。
文化测试:旨在测试考生中学阶段所学数学、语文、英语知识的掌握。
作品评析:旨在考察学生的写作能力以及对艺术作品的分析和鉴赏能力。
3. 专业合格线划定办法:设计学类及美术学类,以总成绩排序分别划定北京、其他省两条专业合格线;艺术史论专业,以总成绩排序划定全国专业合格线(其中一个省合格人数如超过该省录取人数上限的4倍则单独划线)。以上各专业合格证发放数量不超过相应招生计划数的4倍。
4. 考生凭我校《专业考试准考证》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对于在校考中认定违规的考生,将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考生所在省考试院,将违规行为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 为保证考试公平、防止考生替考等违纪行为,专业考试时学院将采取以下措施:①使用专业防伪纸制作《准考证》;②在试卷指定地点填写姓名及准考证号,粘贴试卷条形码;③考试过程中使用身份证识别器检查考生身份证;④考试过程中给考生摄像。
6. 专业考试结束后,各考区所有试卷全部运回,为保证评阅的公平公正,评判前所有试卷密封、考区打乱,分专业、科目进行多轮评判。考生成绩与考区、考区人数及入围比例均无关。学校及学院纪检部门将全程监督评卷工作。
7. 对于报考设计学类及美术学类的考生,专业单科成绩前3名,给予5分加分(可累计),并计入专业课总成绩。
8. 2017年4月10日左右,考生可登录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cn),查询个人专业成绩。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可网上自行打印《专业课考试合格证》。
9. 对于成绩有疑问的考生,成绩公布后两周内可提出成绩复议申请,填写《成绩复议申请表》,学院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成绩复查。
五、填报志愿及文化课考试
1.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需获得我院《专业课考试合格证》且省级美术统考合格(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方可填报我校志愿。高考填报专业须与《专业课考试合格证》中注明的招生专业一致(兼报其他专业无效),报考类别为艺术类,填报时请选择清华大学艺术类招生专业所在的批次(提前批或艺术类本科一批)。
2.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化课高考)。报考艺术史论专业的考生,文化课统考科目及满分值须与所在省文史类考生一致(不分文理的省份除外),其中江苏省考生要求两门选测科目一科为历史,另一科可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中任选一科,两科选测科目等级均要求达到A,其他必测科目要求同文科类考生,须达到4C1合格;浙江省、上海市必选科目为历史。报考设计学类及美术学类专业的考生,文化课考试科目不做特别要求,按照所在省教育考试院要求执行,其中江苏省七门必测科目须达到C级及以上级别。
3.福建省考生填报志愿必须选择我校为艺术类第一志愿A校,否则不予录取。
4.我校在调阅考生档案时,原则上承认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的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原则上只取其中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超过20分。
5.文化课考试外语语种不限。
六、政治思想品德考察与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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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考生户口所在省高校招生管理部门规定办理。
七、录取原则
1.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符合标准、专业课校考且省级美术专业统考合格(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的情况下,我院将根据考生文化课、专业课考试成绩,按下列办法择优录取。
(1)设计学类
语文、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低分数线,按照综合成绩(文理科统一划线)从高到低顺序录取(综合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则依次按照专业课总分、素描、色彩、速写分数择优录取)。
(2)美术学类
语文、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低分数线,文化课相对成绩达到各省文/理一批线的75%(四舍五入取整数,文理科统一划线),再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则依次按照文化课相对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分数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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