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出示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本省户口往届考生选择在户口所在地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本省户口往届生在工作所在地报名须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长期在本省工作但户口未随迁的往届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和派出所开具的居住证,以及报考点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往届考生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法律硕士(法学)和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现场确认时提供本省户口簿或本省工作证明和居住证即可。
现役军人考生,需提供省内驻地部队出具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