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原则:各专业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的总分,分别划定录取控制线,在录取控制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确定专业。即各专业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第三志愿考生。若所报专业已满,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以录取。
(2)公示拟录取名单: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将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示。
(3)公示结束后,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后办理录取手续。
(4)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2017年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录取选拔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