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在册学籍的学生,德、智、体、美鉴定合格,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低学分要求的,颁发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具印的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符合授予学位条件的本科学生颁发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⑵专科升本科政策按照当年度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
⑶学院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发展状况,必要时按规定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并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
2017年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相关招生工作政策,处理招生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