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入围考生须参加山东省2017年统一高考。录取批次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高考成绩不低于山东省本科批次低分数线。
2.在填报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高考志愿时,入围考生须将青岛科技大学填写为第一志愿,否则无效,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我校公布的综合评价招生专业范围内。
3.对于进档考生,按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单项成绩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并择优录取,单项成绩顺序依次为:学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综合评价成绩计算公式:
综合评价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30%+高考总分×60%(三项成绩均折算为百分制)。
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不计分。
4.学校按照学生综合评价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预录取名单,并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形成录取名单,录取名单分别在学校本专科招生网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进行公示。
5.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根据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实施。
2017年青岛科技大学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