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学院(学部)组织学生在导师及学科负责人指导下,按照培养方案要求完成个人培养计划制定工作;
2、学生个人培养计划(系统打印课程列表不含必修环节)一式三份,需学生签字、导师签字、学院(学部)盖章(学生保存一份、学院(学部)保存一份,上报研究生院一份),如有特殊情况需附情况说明。
3、材料上报:10月21日前上报培养与创新基地建设办公室周老师。
4、注意事项
(1)各专业培养方案是研究生制定培养计划的唯一依据,学分要达到培养方案的要求。
(2)选修课程需达到一定人数方可开课,培养计划制定后,所选课程不得随意更改。
附件:1.2017级全日制研究生师生关系统计表
2.2017级非全日制研究生师生关系统计表
关于做好2017级研究生师生双选与个人培养计划制定工作的通知及附件.zip
研究生院培养与创新基地建设办公室
2017年9月13日
2017年青岛大学研究生师生双选个人培养计划制定工作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