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留学研究生的日常管理、培养、毕业、学位授予等工作参照青岛大学相关文件执行。硕士(博士)研究生在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通过硕士(博士)论文答辩者学校将发给毕业证书,并按照青岛大学学位授予条例授予硕士(博士)学位。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对于考试成绩不合格的研究生、博士生,将根据不同情况发给结业证书或写实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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