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按照考生的综合评价总成绩(满分750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占10%、我校综合测试成绩占30%、高考文化成绩占60%。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标准:A等计10分,B等计5分。
综合评价总成绩(满分750分)=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0.75(满分75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225分)+高考文化总分×0.6(满分450分)。
若考生综合评价总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高考文化总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2017年青岛大学本科综合评价招生综合评价成绩计算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