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试(书面材料评审)
学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评审,主要参考考生的竞赛获奖情况、中学阶段综合表现、性笔试论文情况,原则上按照不超过创新实验班招生计划数5倍的比例,择优确定通过初试获得我校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
符合报名条件(一)的考生,经专家委员会审定后,直接进入复试环节。
符合报名条件(二)的考生,如高中阶段在学科竞赛类、科技创新类、语言文学特长类、艺术体育特长类方面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的,或高中阶段获得地市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优先选拔进入复试环节。
(二)复试(综合素质测试)
1.通过初试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面试,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为225分,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和专业潜质。测试结束后,根据综合素质测试由高到低并按照创新实验班招生计划数的4倍确定入围考生名单。
2.面试顺序由考生抽签确定,全程录像。
3.入围考生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
2017年青岛大学本科综合评价选拔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