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招士官的招生纳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施,执行现行甘肃省相关录取政策。
(一)宣传报名
凡报考直招士官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报名。各级招生办公室、征兵办公室、试点高校和普通高级中学,要提前做好直招士官招生宣传工作,充分发挥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作用,通过印发简章、发布信息、开展咨询等形式,向考生及家长、教师介绍报考的条件、程序、专业、数量、培养目标、待遇、毕业去向等相关信息。
(二)志愿填报
报考直招士官的考生在高职(专科)批N段层三填报高考志愿,采取平行志愿,考生可填报6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选项。志愿填报时间:6月25日20:00至6月27日20:00。当生源不足时,从体检、政治考核合格的考生中公开征集志愿一次。
(三)体格检查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信息,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照院校招生计划数的4倍确定体检对象,并于7月1日前将参加体检的考生信息(姓名、民族、身份证号、毕业学校、家庭住址等)提供省征兵办公室。省征兵办公室、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负责通知所有报考考生参加体检,体检时考生须准备4张1寸免冠彩色照片。省征兵办公室确定体检医院,按照《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工作规定》和《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参照征集义务兵的办法,于7月10日开始统一组织考生进行体检,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8月5日前,省征兵办公室将体检、政治考核、面试合格考生名单和数据库提供给省教育考试院,并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的网站上公布考生体检、政治考核、面试的结果,对不合格考生说明具体原因。
(四)政治考核
省征兵办公室负责将体检考生名单发送至考生户口所在市(州)征兵办公室。7月上旬,由考生所在县(区)征兵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按照《招收士官政治考核表》和《应征公民走访调查表》,参照征集义务兵的办法对考生进行政治考核。严禁将《招收士官政治考核表》交给考生或者其家长自行办理。7月15日前,由市(州)征兵办公室统一将考生《招收士官政治考核表》报送省征兵办公室。
(五)面试
各招收部队训练指导机构须于7月9日前,派1名干部到省征兵办公室报到,商定考生面试事宜。从7月10日开始,考生在体检结束后当天参加面试。省征兵办公室会同招收部队训练指导机构和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编成8个考评组(每组由三方各1人组成,以部队为主),依据《定向培养士官招生面试表》,统一组织考生进行面试。面试主要通过目测和交谈,对考生的报考动机、语言表达、形象气质、心理素质、逻辑思维、反应能力进行评价,结论分合格与不合格。省征兵办公室、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通知所有报考考生参加面试的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
(六)录取
直招士官录取安排在本科三批结束后,高职(专科)批N段层三进行。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从上线(高职<专科>参照分数线)且体格检查、政治考核、面试合格考生中,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00%向有关高校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军人子女、烈士子女、优秀学生干部以及省级政府表彰的“道德模范”、“见义勇为”等先进个人优先录取。
8月中旬,省教育考试院将录取名单发送省征兵办公室。省征兵办公室将录取名单发送招收部队,建立完善档案资料,移交招生高校装入学生档案。
(七)补充
培养对象因淘汰出现的空缺,每年年底前可从同年级本专业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中选拔补充。高校对报名学生进行体格目测、病史调查和政治、学习情况初步审查后择优推荐;高校所在地省级征兵办公室会同招收部队按照前述招生办法,组织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面试,根据其学习成绩、现实表现、入伍意愿等,择优确定为培养对象。
2017年普通高校在甘肃省招收定向培养士官试点招生程序和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