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4〕2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35号)文件规定,要简化高校毕业生就业程序,消除其在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单位之间流动就业的制度性障碍。切实落实允许包括专科生在内的高校毕业生在就(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的政策(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
高校毕业生到小型微型企业就业、自主创业的,其档案可由当地市、县一级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保管。办理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手续,转正定级表、调整改派手续不再作为接收审核档案的必备材料。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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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培训 | 石家庄铁路技校 | 10天 | -- |
创业管理 | 中山职业技术学校 | -- | -- |
创业培训 | 赤峰市第一职业中专 | -- | -- |
创业培训 | 湖南省常德市计算机职业培训学校 | 创办、管理、改善你的企业 (全免费/10天) (武陵区劳动局主办,可申请8-30万免息贷款) | -- |
创业管理 | 上海商业金融专修学院 | -- | -- |
创业管理 | 黑龙江职业学院 | -- | -- |
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就业在当地落户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