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行“文化基础+职业技能”的评价办法。文化基础测试由宁夏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3科,满分300分,测试时间安排在4月15、16日进行,报考分类考试中职类的考生均需参加文化基础测试。
职业技能测试委托高职院校负责,测试项目分为农林牧渔、资源环境、能源与新能源、建筑、加工制造、石油化工、轻纺食品、交通运输、信息技术、医疗卫生、休闲保健、财经商贸、旅游服务、文化艺术、体育与健身、教育、政法、公共管理与服务、物流、水利电力、阿语、葡萄与葡萄酒22个大类,每大类测试项目满分450分。2017年,在宁夏医科大学医疗卫生类护理专业,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政法类法律事务专业、法律事务专业(人民调解方向)、法律事务专业(经济法律事务方向)、刑事执行专业、治安管理专业、犯罪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专业、行政执行专业和智能终端技术与应用专业,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建筑类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和建筑经济管理专业,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财经商贸类市场营销专业,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教育类学前教育专业,宁夏职业技术学院物流类类物流管理专业,宁夏艺术职业学院文化艺术类舞蹈表演专业和艺术设计专业,银川能源学院石油化工类石油化工技术专业,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交通运输类空中乘务专业进行高职院校分类考试职业技能测试试点工作。凡已参加年度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报名拟报考以上院校试点专业的考生,必须在高考报名时从职业技能测试医疗卫生、政法、建筑、财经商贸、教育、物流、文化艺术、石油化工、交通运输9个专业大类中,选择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项目类别,没有报名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类别的考生不能参加职业技能测试和以上院校试点专业的录取。对于没有提出职业技能测试项目类别要求的职业院校,考生在报考该院校时无测试项目类别的限制。职业技能测试安排在2017年3月底前完成。
各类职业技能测试办法可登录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符合教育部(教学【2013】3号)文件规定的技能拔尖人才申请免试录取入学的,必须履行报名手续,经自治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审核资格,高等职业院校考核公示,并在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公示后,可由有关高等职业院校免试录取。参加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考试和录取。
答案来源于:2017年宁夏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通知
2017年宁夏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报考类别:分类考试中职类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