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区全面实施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改革从2018年启动,目前我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尚未开考语文、数学、外语、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5个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故2016年至2020年过渡期,普通高中毕业生参加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采取区属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的方式进行。由区属高职院校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宁招委【2011】1号)规定,制定本校具体的自主招生方案和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区属招生院校在符合我区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办理高考报名手续的普通高中毕业生考生中组织报名;考生按照招生院校的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到招生院校指定的地点报名并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招生考试。招生院校按照向社会公布的自主招生方案和招生章程组织考生考试,公布考试成绩;依据本校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录取办法进行录取,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结束后到宁夏教育考试院办理审核录取手续,向已录取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在院校网站公布录取新生名单。
2017年宁夏回族自治区高职院校分类考试 招生改革实施方案(试行)为什么要实行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