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行“文化基础+职业技能”的评价办法。文化基础考试由宁夏教育考试院负责统一组织实施,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3个科目,各科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满分均为100分,总分为300分。职业技能测试由宁夏教育考试院依托相关职业院校组织实施,2017年在医疗卫生、政法、建筑、财经商贸、教育、物流、文化艺术、石油化工、交通运输9个测试项目大类中进行试点,每大类测试项目满分450分。其中医疗卫生类由宁夏医科大学、政法类由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建筑类由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财经商贸类由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教育类由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物流类由宁夏职业技术学院、文化艺术类由宁夏艺术职业学院、石油化工类由银川能源学院、交通运输类由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组织测试。
2017年,进行职业技能测试的试点专业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方式录取,没有进行职业技能测试试点的院校或专业仍然按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文化基础考试成绩录取。
1、文化基础考试命题和评卷
高职分类考试文化基础考试的命题和评卷工作由宁夏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命题工作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新修订的中等职业学校语文等七门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教职成[2009]3号)中语文、数学、英语教学大纲要求,参考我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实际命制文化基础考试试题,文化基础考试评卷采取网上评卷。
2、文化基础考试时间
宁夏2017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文化基础考试科目及时间表
日期时间4月15日(星期六)4月16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语文英语下午15:00-17:00数学
3、文化基础考试地点
银川市的考生在西夏区单独编排考场考试,石嘴山市的考生在大武口区单独编排考场考试,吴忠市的考生在利通区单独编排考场考试,固原市的考生在原州区单独编排考场考试,中卫市的考生在沙坡头区和海原县单独编排考场考试。
文化基础考试考务管理按照《宁夏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工作手册(试行)》要求执行。
4、文化基础考试准考证发放
宁夏教育考试院负责文化基础考试考场编排,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负责打印、发放本县(市、区)考生的文化基础考试准考证。
5、职业技能测试
职业技能测试分为应知(专业知识)和应会(技能操作)两部分,职业技能测试的基本依据是国家中等职业教育相关专业教学大纲,并参考国家相关行业初级技术等级标准要求,职业技能测试委托高职院校负责,具体测试办法可登录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查询。职业技能测试时间安排在3月16日-31日完成,职业技能测试详细时间和考场安排以职业技能测试准考证上公布的为准。
各组考院校须于3月8日前将包含考场信息的准考库上报宁夏教育考试院。
选报职业技能测试项目的考生,可在3月15日后登录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自行打印职业技能测试准考证。
职业技能测试考生成绩由组考院校在4月1日前按宁夏教育考试院要求的数据格式上报,由宁夏教育考试院计入考生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总成绩并公布。
承担职业技能测试试点工作的组考院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命题、制卷、组考,评卷、登分等环节制度建设,强化安全保密意识,周密实施,确保职业技能测试科学、规范、公平、安全。
2017年宁夏2017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规定职业技能测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