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原则:录取工作在宁夏教育考试院监督、指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依据考生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录取。
(二)划定录取资格线:根据专业计划数按照一定的比例划定各专业低录取资格线。达到各专业低录取资格线的考生,依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同一类别中第一专业志愿不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志愿录取,额满为止。
(三)符合免笔试条件考生直接录取。
(四)学院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预录取名单经5个工作日公示后,上报宁夏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
(五)拟录取名单经宁夏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公示。考生需登陆网站查询录取结果,并按照规定时间到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报到注册,过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取消录取资格。
按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考生参加我院自主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再参加全国统一普通高考,录取学生数据信息由宁夏教育考试院上报教育部备案,学籍信息由学校上报自治区教育厅按普通高考录取学生进行注册。未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当年普通高考不影响其正常录取。
2017年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