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测试分为应知(专业知识)和应会(技能操作)两部分,职业技能测试的基本依据是国家中等职业教育相关专业教学大纲,并参考国家相关行业初级技术等级标准要求,职业技能测试委托高职院校负责,具体测试办法可登录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查询。职业技能测试时间安排在3月16日-31日完成,职业技能测试详细时间和考场安排以职业技能测试准考证上公布的为准。
各组考院校须于3月8日前将包含考场信息的准考库上报宁夏教育考试院。
选报职业技能测试项目的考生,可在3月15日后登录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自行打印职业技能测试准考证。
职业技能测试考生成绩由组考院校在4月1日前按宁夏教育考试院要求的数据格式上报,由宁夏教育考试院计入考生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总成绩并公布。
承担职业技能测试试点工作的组考院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命题、制卷、组考,评卷、登分等环节制度建设,强化安全保密意识,周密实施,确保职业技能测试科学、规范、公平、安全。
2017年宁夏回族自治区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考生报名第三时段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