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相关说明
(1)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我院办理入学手续。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我院学生工作处联系,办理相关手续。未及时报到并且没有履行相关请假或休学手续的新生,学院将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规定对考生的体格和入学资格进行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不符合相应专业要求的身体健康条件者,将调整到其他专业。
(3)学院“奖、贷、助、免、补”助学体系完备,设有国家奖学金、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学院各类单项奖学金、航海类专业奖学金、订单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勤工俭学、订单企业助学款等多项奖、助学措施,高可达10000元/年,学院奖助学金覆盖面达60%以上,帮助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其中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每生每年另可享受3000元的助学金、船舶工程技术专业每生每年另可享受2000元的助学金。
(4)学院积极为学生继续深造创造条件,鼓励学生通过“专转本”、“专接本”等形式进入本科院校学习。学院与大连海事大学、南京财经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扬州大学、南京艺术学院等本科院校开辟了专本对接通道,设有上海交通大学南通远程学习中心,学生在校期间即可参加本科的学习。
2.联系方式
招生热线:0513-85960868(兼传真)、0513-85960968
学校网址:www.***.cn
E-mail:zhaosheng@***.cn
邮政编码:226010
学院微信:i-ntsc
3.考生录取结果可登录学院招生网站查询。
4.本章程自江苏省教育厅审核通过之日起生效,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
二0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
2017年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对口单招其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