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对进档考生以投档分进行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参考考生的选测科目考试等级排序(等级排序标准为:物理(或历史)A+计3分,物理(或历史)A计2分,物理(或历史)B+计1分),对于投档分和选测科目等级排序都相同的考生,结合考生辅助投档分、专业志愿等决定考生是否录取及所录取专业。
2017年南通大学招生章程江苏省内普通类招生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