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简章由南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其中与各省(市、区)招办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各省(市、区)招办的招生政策。如教育部、省(市、区)招办出台新招生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2.考生及其所在学校、单位提供的材料必须属实、齐全,考生不得服用兴奋剂。若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个人或相关单位,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相关资格。
3.凡发现违规违纪的学校、单位、考生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我校将依
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予以严肃处理。
4.我校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高水平运动队录取相关事宜,请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受骗。
5.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选拔过程并接受社会投诉,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并报考生所在省(市、区)招办。
附件1:南通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考生报名表.doc
附件2: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反兴奋剂承诺书.doc
2017年南通大学高水平运动员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