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招生对象:已完成广西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手续且户籍在我区的中职往届生以及学籍在我区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或2年级在校生。
第二条报考条件:思想品德良好,无违法违纪记录。
第三条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的规定执行,少数专业还须符合本章程录取原则规定的身体要求。
第四条我校2017年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后在学校招生网公布。
2017年南宁学院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招生对象、招生专业、招生计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