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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南宁学院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新生入学

2017年南宁学院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章程新生入学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28 12:08:00 解决时间:2017-05-21 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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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新生入学

第一条被我校对口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本人中职学校毕业证原件,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我校报到入学。无毕业证原件的,视为未达到中职教育阶段毕业条件,将取消其对口自主招生录取资格,不予办理报到手续,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第二条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须向我校招生就业办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未经批准且逾期一周未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条学生待遇:

1.我校对口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在学费、住宿费、奖(助)学金、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完全一致。

2.学校认真贯彻国家奖助学政策,以确保每一位学子顺利完成学业。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学年;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学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5000元/生.学年;校长奖学金(一等、二等、三等)。

国家助学金:4000元/生(一等).学年;国家助学金(二等)2000元/生.学年。

学校设立大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安排贫困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家庭困难学生可在当地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高额度8000元/生.学年。

第四条学校按照广西物价局核准的标准收费。

  ??????????? 2017-05-21 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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