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已解决问题

2017年南宁学院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附则

2017年南宁学院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章程附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9-29 17:15:00 解决时间:2017-05-21 13:31

满意答案

第七章附则

第一条我校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代理工作,有关招生录取事宜,考生应直接与我校招生就业办公室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第二条招生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宁市龙亭路8号南宁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邮编:530299

招生电话:0771-5900888、5900802、5900803(兼传真)

监督电话:0771-5900990

电子邮箱:nnxyzjb@***

学校网址:http://www.***/

第三条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南宁学院

二〇一七年三月五日

下一篇:招生动态-完

  ??????????? 2017-05-21 13:31

类似问题答案

2017年南宁学院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附则
第七章附则第一条我校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代理工作,有关招生录取事宜,考生应直接与我校招生就业办公室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负责。第二条招生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南宁市龙亭路8号南宁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邮编:530299招生电话:0771-5900888、5900802、5900803(兼传真)监督电话:0771-5900990电子邮箱:n(阅读详细内容)
2016年南宁学院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附则
第八章附则第一条我校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代理工作,有关招生录取事宜,考生应直接与我校招生就业办公室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负责。第二条招生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南宁市龙亭路8号南宁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邮编:530299招生电话:0771-5900888、5900802、5900803(兼传真)监督电话:0771-5900990电子邮箱:n(阅读详细内容)
2021年南宁学院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附则
第七章附则第一条我校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代理工作,有关招生录取事宜,考生应直接与我校招生就业办公室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负责。第二条招生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龙亭路8号南宁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邮编:530299招生电话:0771-5900888、5900802、5900803(兼传真)监督电话:0771-590096(阅读详细内容)
2020年南宁学院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附则
第七章附则第一条我校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代理工作,有关招生录取事宜,考生应直接与我校招生就业办公室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负责。第二条招生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龙亭路8号南宁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邮编:530299招生电话:0771-5900888、5900802、5900803(兼传真)监督电话:0771-590096(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南宁学院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附则
第七章附则第一条我校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代理工作,有关招生录取事宜,考生应直接与我校招生就业办公室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负责。第二条招生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龙亭路8号南宁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邮编:530299招生电话:0771-5900888、5900802、5900803(兼传真)监督电话:0771-5900961(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南宁学院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附则
第七章附则第一条我校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代理工作,有关招生录取事宜,考生应直接与我校招生就业办公室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负责。第二条招生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龙亭路8号南宁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邮编:530299招生电话:0771-5900888、5900802、5900803(兼传真)监督电话:0771-590096(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南宁学院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报名方式和志愿填报
第四章报名方式和志愿填报第一条报名方式:考生本人或委托家长携带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及两张近期一寸免冠相片到南宁学院行政楼115室现场申报。第二条考生申报时间:2017年3月25日至2017年4月15日(每日上午8:30—11:35,下午2:30—5:30),除清明节、壮族“三月三”放假外,周末均安排工作人员值班。第三条志愿填报:5月3日10:00至5日17:00(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南宁学院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录取原则
第五章录取原则第一条对报名成功的考生,我校将组织综合素质考核。第二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考核成绩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三条5月15日至16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院校志愿且有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我校将根据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二、三、(阅读详细内容)

相关阅读

最新文章
相关学校
招生信息与资讯
技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