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时间
5月15-16日
(二)录取原则
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院校志愿且有相应院校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每轮投档后,院校可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志愿,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进行专业计划调整,以尽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我院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直至录满招生计划为止。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
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不能满足,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至其他专业。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三)征集志愿
1. 征集志愿时间:5月17日10:00-18日8:00
2. 征集志愿录取时间:5月18日
(四)录取名单公示
录取名单经广西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将在我院网站和广西高职高专院校联盟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
(五)发放录取通知书
我院在公示10个工作日后,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寄至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请考生及时查询。
(六)录取体检标准: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各专业不招收色盲或谷丙转氨酶超过80以上(含80)且肝部弥漫性病变(脂肪肝除外)的考生。
(七)我院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规监督招生录取工作,同时也接受社会、考生和家长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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